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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渔普法宣讲时——常态化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群众教育“1257”行动系列报道(七)

供稿:自治区农牧厅
2025年04月18日09:08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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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为巩固拓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全面贯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凝聚起农牧企业、干部、经营主体和农牧民四类主体推进农牧业高质量发展、乡村全面振兴的磅礴力量,落实好北疆文化建设提升行动,自治区农牧厅在全区开展常态化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群众教育“1257”行动,对1万多家涉农企业开展“开门纳谏”,对2万多名农牧干部开展“思政课”教育,对5万多户经营主体开展头雁、新农人培育,对700多万农牧民开展党的政策宣讲。

4月1日至7月31日,我国黄河内蒙古段进入为期四个月的禁渔期。为养护水生生物资源,保护生物多样性,增强生态保护意识,大力营造群众参与、支持禁渔的良好氛围,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农牧厅常态化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群众教育“1257”行动要求,近期,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渔业渔政管理局集中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禁渔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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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同发力,构建禁渔期监管联动机制。3月25日,自治区农牧厅联合公安厅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关于2025年禁渔期禁渔区渔政管理的通告》,要求严厉打击电鱼、毒鱼、炸鱼以及私捕滥捞等破坏渔业资源和渔业水域环境的违法行为。对于违反相应法律法规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截至4月15日,农牧厅已印发禁渔公告800余张,下发宣传单2000余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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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维宣传,凝聚生态保护共识。全区各级农牧部门运用多种宣传手段,多形式、多途径加强禁渔期宣传工作,引导群众积极参与禁渔工作,共同守护水域生态环境。赤峰市敖汉旗农牧局与公安局共同开展禁渔宣传活动期间,工作人员在水库周边的村落、集市等人流密集区域设立宣传点,向过往群众详解禁渔期、禁渔区相关规定,以及非法捕捞对生态环境造成的严重危害。同时,工作人员还结合实际案例,向群众宣传《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引导群众自觉遵守禁渔规定,共同维护水域生态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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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农牧局与公安局启动“2025年黄河包头段禁渔期集中宣传暨联合执法行动”。活动现场,渔民代表宣读《不在黄河禁渔期捕渔的公开承诺书》,市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与市公安局、铁路检察院进行了水上、陆上联合执法检查。执法人员现场解答群众热点问题,相关部门负责人和执法人员,部分渔民代表、市民代表共计约230余人参加此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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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步,自治区农牧厅渔业渔政管理局将继续深入开展禁渔期宣传活动,增强群众的禁渔、护渔意识,同时联合执法、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不定期开展巡查,严厉打击各类涉渔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护好内蒙古渔业资源和水生生物多样性,筑牢内蒙古水域生态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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